师生返校条件公布
返京后须观察14天且核酸检测阴性
在12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,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明确师生返校条件,特别强调“严禁带病返校。”
一是近期未离京并连续14天居家观察且无症状的师生员工,可返校开学。
二是近期从境外、京外返京的师生员工,须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且核酸检测阴性后,方可返校开学。
三是本人或家庭成员曾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并已治愈的师生员工,须按照有关规定,经批准后方可返校开学。
四是有发热、咳嗽、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,待治疗无症状后,向学校申请,经批准方可返校开学。严禁带病返校。
五是居家医学观察无法到岗的教职员工,根据情况弹性安排工作。
电话:010-67954019
传真:
邮箱:jiuzhouanhe@sina.com
地址:北京市大兴区旧宫工业区128号